公积金提取咨询

2010-07-21 15:46   来源:昆山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你好!我在昆山上班,在以前的公司交了一年的住房公积金,从去年7月份换了新的工作单位到现在一直没有交住房公积金,但是社保已经在缴,我想咨询一下能不能在不销户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您好!以下是公积金提取方式供您参考: 1、购买商品住房的; 2、购买存量住房的; 3、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 4、自建、翻聿、大修住房的; 5、购买公有住房的; 6、偿还住房贷款的; 7、还清住房贷款的; 8、离(退)休的; 9、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 10、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下岗失业且个人账户封存(停缴)满两年的; 11、属于主管部门认定的低保、低保边缘和特困对象的; 12、离开苏州大市范围或出境定居的; 13、租赁自住住房支付房租的; 1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等情况的(由继承人、受遗赠人办理); 如满足以上其中之一可提取您的公积金。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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