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

2010-05-13 14:06   来源:昆山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你好!我是于2006年9月至2009年3月在昆山上班并交纳公积金的,户口一直是西安莲湖区集体户口。已婚,离职后居住在江苏宿迁市,没有参与工作,此地大多数单位也不缴纳公积金。请问这种情况下公积金是否能提取?

管理中心回复:您好!外地户籍职工离职返乡才可办理销户提取手续需资料: (1)住房公积金卡(原件);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外地户口簿或昆山市暂住证(原件、复印件1份); (4)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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