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07年在昆山开始缴纳公积金,今年(2010年4月)离职到南京工作,请问我的公积金能赚到南京来吗?
1、如果可以,我需要哪些证件及手续;
2、如果不可以,我全部提出来后,以后再回昆山了还能在重新缴纳公积金吗?如果不取出来,能在那存放多长时间?
盼望解惑,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您好!职工调动至外地工作转移公积金时,应持本人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转入单位的录用通知书(劳动合同或调动证明)、由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转入证明,到昆山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如果不转就放在昆山,没有时间限制。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