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存状态的公积金的委托提取

2010-01-14 15:00   来源: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你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在新区购买了二手房,主贷人是我本人,已经办理了新区公积金委托提取,我爱人以前在吴中区的公积金目前处于封存状态,请问她的这个处于封存状态的公积金可以办理还贷委托提取吗?如果可以,那办理流程是什么?另外,我爱人在新区的公积金可以继续办理委托提取吗?两者是否有影响?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建议您爱人把吴中区的公积金转移到新区的公积金个人帐户后,再办理“委托提取”手续。 1、转移手续如下:您爱人要持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转入单位录用通知书(劳动合同或调动证明)、并提供市区公积金服务大厅或新区单位缴存公积金的承办银行开具的《苏州市住房公积金转入联系表》,到吴中区公积金管理部开具《住房公积金汇缴转移通知书》办理帐户注销带资转移手续。 2、委托提取手续如下:您爱人应当 凭您已签订的《 委托协议 》、公积金卡、身份证、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等证明材料到委提业务原 承办银行办理增加委托人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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