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贷款变更还款方式,急!!!

2010-01-19 08:42   来源: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现在还款负担很轻,急想把组合贷款的等额本息变更为等额本金,并缩短还款年限,问建行,建行让我先找公积金中心问问,所以请问1、如何变更还款方式,需要哪些手续和材料?收手续费吗?2、(可补充协议:借款人以后不可再次要求变回等额本息)如果建行还是不同意,那又如何办理同名转按揭?3、公积金中心如果也有困难,我该向谁去争取我的权利?麻烦了!不胜感激!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 1、根据《苏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规程》相关规定: 当借款合同签订后,在还贷期间内,不得更改还款方式。 2、当您资金比较宽裕的情况下,您可以办理部分提前还款手续或全部提前还清手续,直接在贷款银行办理。 3、借款人部分提前还款后,如借款人不提出要求,则银行不减少月还款额,而是相应缩短还款年限;如借款人提出要求,经银行批准在不缩短还贷年限的前提下,可以降低月还款额。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