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区公积金账号

2010-02-02 14:31   来源: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如果我到苏州市区的一家房产中介上班,那么房产公司如果帮我开户公积金账号,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吗?有税收要求吗?怎么办理?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 1、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3号《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统称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均应依法足额、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 2、缴存、提取使用、以及留存在个人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均免征个人所得税,其存款利息免征利息税。 3、单位开户如下: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住房公积金单位汇缴登记表》(以下连接下载//www.szgjj.gov.cn/xzzx.asp)到我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单位开户登记手续。 4、汇缴手续如下:单位缴存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起5日内(不跨月)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市公积金中心在承办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并计入职工个人帐户。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个人帐户之日起按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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