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算在园区买房,本人有新区公积金,老婆有园区公积金

2010-03-04 08:10   来源: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打算在园区买房,本人有新区公积金,老婆有园区公积金,请问可以同时贷款公积金还房贷吗?谢谢答复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根据您所述的情况,夫妻双方只能选择在一个地方申请办理贷款。 1、假如选择在市区公积金贷款的话(前提是房屋买受人的公积金缴存在市区),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可以组合商业贷款。请您在以下链接查阅公积金贷款须知。//www.szgjj.gov.cn/bszn0.shtml 2、在正常偿还住房贷款期间,您可以办理“还贷提取”。还贷提取公积金的,有以下两种方式,但只可以选择其中一种。 (1)、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就是“委托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委托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和贷款银行,在其按月偿还住房贷款后,依据其按月偿还贷款情况提取公积金(含新职工住房补贴),并直接划转到指定扣款还贷的个人银行帐户。职工凭相关证明材料到贷款银行办理签订《委托协议》手续。多人委托的,应当同时到场办理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借款合同、职工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扣款还贷委托书及指定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身份证、公积金卡。借款人以外家庭成员委托的,还应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其中借款合同、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需同时提供复印件。 (2)、还贷提取公积金现金的,一年可以提取两次。凭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每年两次提取,要保留10个月的缴存额,待还清贷款后一次性提取。 3、您爱人的公积金缴存在园区,有关园区公积金使用的问题请咨询园区公积金中心,电话:62888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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