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购房

2010-04-07 08:07   来源: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我曾经在苏州工作2年,06年离职离开的苏州因为我本人是非苏州市城镇户口,当时公积金的管理办法是不允许一次性提取,所以就没有动用那笔公积金~现在我已经在老家四川买了套二手房,是采用借私款一次性付清的,这种情况能动用我以前的公积金吗?另外,我在离职的时候,公积金会员卡并没有办下来,而过了这几年,当初的离职证明已经在搬家中遗失了~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根据您所述的情况,目前您有两种方式提取公积金。 1、购房提取:您要凭购房契约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或房产证、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发票或税票时间在一年以内)、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一次性全额提取; 2、离职且离开苏州大市提取:您需要提供与外地(不含苏州大市范围)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存证明、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到公积金提取承办银行网点或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办理。 3、请您在以下链接查阅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承办银行网点。 //www.gjj.suzhou.gov.cn/bszn7.shtml 4、假如您没有住房公积金卡的话,请您先与我中心联系,查询您的公积金卡是否已发放。电话:65111288转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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