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公积金能否还园区购房的贷款

2010-04-19 08:12   来源: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同志我08年在园区购置了一套商品房,因当时还在园区工作所以用的是园区公积金,2010年1月我来到了市区上班,目前交的是市区公积金,想问一下何时可以用市区公积金来还贷园区的房贷。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 还贷提取公积金的,有以下两种方式,但只可以选择其中一种。 1、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就是“委托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委托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和贷款银行,在其按月偿还住房贷款后,依据其按月偿还贷款情况提取公积金(含新职工住房补贴),并直接划转到指定扣款还贷的个人银行帐户。 您现在就可以办理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手续。您凭相关证明材料到贷款银行办理签订《委托协议》手续。多人委托的,应当同时到场办理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借款合同、职工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扣款还贷委托书及指定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身份证、公积金卡和户口簿。其中借款合同、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需同时提供复印件。 2、还贷提取公积金现金的,在正常偿还住房贷款期间,一年可以提取两次。您要凭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每年两次提取,公积金帐户内要保留10个月的缴存额,待还清贷款后一次性提取留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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