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用老公的公积金还贷款

2012-08-25 06:54   来源:南京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我在结婚前买房写的是我自己的名字 现在我结婚了 能不能用我老公的公积金帮我还贷款啊
回复:您好!公积金可以还商贷,办理柜面支取还贷的时间为:每年1月至12月每月的1至15日(节假日除外)。贷款职工及配偶支取还贷前先到建行网点或通过电话、网站查询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存款余额。向贷款银行申请出具《贷款证明》,贷款职工及其配偶凭《借款合同》、《贷款证明》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后方可出具《支取申请书》及《转账支票》。贷款职工持身份证、结婚证及《支取申请书》、《转账支票》、《贷款证明》到建行的网点办理柜面转账还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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