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地户口、异地有购房贷款公积金如何提取

2012-08-25 06:50   来源:南京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你好,我想问下,我在外地购房时有公积金贷款,但现在公积金在南京缴纳,请问我如何能提取公积金还贷,谢谢!
回复:您好,根据南京市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在本(外)地购房有未付清商业贷款的,可以在每年1-12月,每月1-15日用公积金(房补)办理转账还贷(每年一次),本人需携带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购房合同,借款合同,由单位开具转账支票和申请单,去指定的建行网点转账。(*前提是无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已还清)还贷根据您提供的转账账户不同可以冲抵本金,也可逐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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