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24日,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转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意见〉的通知》(常政办发[2007]94号),对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未达到人民银行规定工程进度要求的期房项目,实施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制度。采取先受理职工贷款申请,再依据项目进度及住房公积金资金供应情况,按照轮候原则发放贷款资金的形式。
实行期房项目贷款轮候的目的一方面是逐步与央行的管理要求接轨,防范期房贷款风险;另一方面照顾那些购买工程进度未达到要求的期房职工的利益,不影响他们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权利。因此,开发公司在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后即可带相关材料主动向公积金中心申报房源,公积金中心审核评估认定,对证件齐全,手续合规,销售前景良好,开发单位资信度优良的项目安排轮候,而并非是要到项目封顶之后才能申报。
期房贷款轮候制度是我市根据职工公积金贷款需求的实际情况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