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两次提取公积金的间隔

2010-03-11 00:00   来源:娄底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领导您好:我于09年3月因“建房提取”的原因在我自己的帐户上提取了5W元,10年3月在长沙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请问能不能再在我与妻子的账户上提取余额。谢谢! gjj123



中心回复:

  gjj123好,好gjj123

您好!如果您和您妻子的工作单位有一方在长沙或夫妻双方户口有一方在长沙,那么2010年3月您在长沙购房,我们可以为您和您的妻子办理提取。谢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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