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支取

2009-12-29 00:00   来源:荆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支取住房公积金的,凭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市、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办理。
    下岗失业职工中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凭《湖北省城镇劳动者失业证》及身份证办理销户支取。
    下岗失业职工中生活特别困难的,可凭失业证及有效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办理销户支取,不受上述年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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