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缴公积金已经三年,现在浙江省以我妻子的名义购二手商品房一处

2009-12-05 20:42   来源:哈尔滨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您好!我缴公积金已经三年,现在浙江省以我妻子的名义购二手商品房一处,并以我妻子的名义进行商业贷款。请问:1、我可以提取已缴的公积金吗?2、以后每年可以提公积金还贷款吗?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您可以携带商业贷款借款合同,近三个月还款明细,结婚证,经办人身份证,填写提取申请书和提取明细表。商业贷款每年可以提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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