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您好:我原来是东安动力的职工,08年7月份与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而且我户口已经迁到了辽宁!请问我这种情况本人能不能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你们中心提取公积金?我给原单位打过电话,他们回复东安动力今年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已经结束了,我就不明白我这种情况为什么必须经过原单位办理?我自己为什么不能办理呢?我能提供所有相关的证明,原单位凭什么让我等到明年去集中办理呢?这个规定很不合理吧!恳请回复!!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所说的集中办理是单位的行为,不是公积金方面要求单位这样做的。所以希望您最好可以和单位协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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