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本人2002年在石岐区通过商业贷款购买了一套住宅, 2008年在沙溪通过公积金和商业贷款购买了另一套住宅, 其中公积金贷款30万. 现在想购买石岐区住宅所在小区的车位, 还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吗 ? 本人每月公积金合计4000多. 如果不行, 我老婆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 可以以她的名义购买该车位吗? 她每月缴纳合计250 , 可以贷到5万元吗 ? 另外, 现在支取公积金是按照08年购买的沙溪住宅的贷款还款额度提取的, 如果再贷公积金购买车位, 每月可支取的公积金额度是否会增加? 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在购买住房的同一小区内购买车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也可支取公积金,贷款和支取的额度不受原购房影响,如果也是贷款购车位,每半年就按房子和车位的还款额支取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