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您好!
后面引号内容是贵单位回复给弊人关于不在中山买房要在自已老家建房时公积金的支取事宜“在报建批复书开立日起一年内和在房产登记日起一年内各支取一次。”可上面提到的《报建批复书》。因弊人家的房子是危房,重庆市的政策规定。如是是危房不需要提交《报建批复书》可直接修建房子就可以,所以我想这样我可以取到我交纳的住房公积金吗?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那请问你是翻建还是大修?翻建是有报建批复书的,如果没有就要等到新房产证登记日起一年内支取。如果是大修的要市级以上的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开具的安全鉴定报告开立日起一年内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