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没缴

2012-05-19 13:31   来源:深圳市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你好!我是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投幼教下属幼儿园的一名非在编幼儿园老师,我们已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我们幼儿园到现在都还没有给我们缴住房公积金,也没有说要缴,也没有说要补。真的很担心。
回复: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2010年12月20日起在深圳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户籍和非户籍)都应当缴存公积金,具有强制性,单位未按规定缴存的,职工可到公积金中心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现公积金中心正对未按规定办理缴存登记及未给职工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的单位开展催建催缴的工作,职工可通过拨打中心服务热线86366999或通过网站留言提供单位的详细信息,以便于公积金中心对单位开展催建催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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