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的使用

2009-01-04 11:47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你好,请问:我是外省人,毕业在东莞工作,现户口在东莞单位集体户,我于去年用公积金供了第一套房,供的20年,不过肯定不用20年,我计划以后在外省老家供一套房。请问这可以还用我的公积金贷款买房吗?还是要等这边供完了才可以供?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已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夫妻双方同时都只能申请一笔),只能在首笔贷款完全结清一年后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此外,目前本市公积金贷款不支持异地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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