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

2009-01-19 13:25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尊敬的站长:你好!我是外地户口,我现在想在我老家买一套商品房,总价15万,想银行按结代款12万,供十年!我怎样才能提取我的公积金呢?我是08年1月开始买公积的!我的身份证号是:362422197412235910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异地贷款购房的,可以申请提取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还贷,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到公积金中心或常平、塘厦、虎门办事处办理:
①个人住房/购房借(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二手房带上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有效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③住房公积金存折。
④《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两联单位盖公章;(建行网点领取)
⑤个人名下东莞建行活期存折或建行储蓄卡;
⑥供楼还贷存折(存折需打出近三期的还款记录,用银行卡还贷的打出还款清单并由银行加盖业务章)。
⑦外市房需提供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地产权证》或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cp gjj123

说 明:1、申请人购买一手商品房贷款的,提供的《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必须经当地市房管部门房地产权交易所办理按揭抵押登记。2、借款合同上只签一个人名字,如夫妻双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3、自首次办理后,至少隔半年才能再次申请支取,直至结清贷款本息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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