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可以多加一个人一起还贷吗?

2009-01-21 21:38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我和我男朋友准备一起买一套房子,写我们两个人的名字。
但我参加工作迟,住房公积金还没办下来。
现在想先用我男朋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楼,等我的住房公职金办下来够半年后,再加上我的一起供,请问可以这样吗?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况,目前使用男方的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则女方可以申请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有两种情况:1、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女方作为贷款的共同抵押人;2、女方与男方是夫妻关系。
在你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又符合以上2个条件之一时,即可实现一起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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