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文职没有住房公职金

2009-01-30 19:40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您好!
我有个朋友08年考取了道滘公安分局的文职,属事业编制的,但是为什么分局分局不为他们缴存公积金?请问这样是违反规定吗?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你单位应该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你可以向单位提出缴存住房公积金,或请携带本人劳动合同和身份证到我中心归集管理科或常平办事处、塘厦办事处、虎门办事处反映。如还有疑问可来电咨询中心归集管理科(电话22337172)或常平办事处(电话81178992)、塘厦办事处(电话82772882)、虎门办事处(电话85168102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