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贷款转移

2009-01-16 11:58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陈镇海(男) 标题:关于贷款转移
亲爱的站长和工作人员
您们好!
我是东莞人.
我买住房公积金已超过了半年.
我在石龙2005年买了一套商品房,现在住的,是月供的,贷款银行是中国银行.总价值是18万左右,我货款是10万左右,分10年还清.到现在,我想问能否把余下的贷款转到你住房公积金那贷,手续是怎么样?
谢谢!
陈镇海发表于2009-1-16 11:58:59
(该信息已经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站长回复: 你好,目前东莞市暂不支持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业务,无法办理。 cp gjj123

问题2:
如果不能办理贷款转移,那我每月支付的公积金对我也没多大意义,我现在可否申请停止交付公积金并把钱取出吗?
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首先,虽然目前已经办理了的商业贷款是不能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但是你现在就可以申请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自首次办理后,至少隔半年后还可以再次申请提取,直至结清贷款本息止。能享受这种福利怎么能是说没有意义呢?
其次,如果你保持缴存住房公积金,那么如果再次购房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从而享受低利率的优惠了。
最后,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应尽的义务。
注:偿还购房贷款首次办理支取住房公积金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住房/购房借(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二手房带上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gjj123.com

3、住房公积金存折。
4、《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两联单位盖公章;(建行网点领取)
5、个人名下东莞建行活期存折或建行储蓄卡;
6、供楼还贷存折(存折需打出近三期的还款记录,用银行卡还贷的打出还款清单并由银行加盖业务章)。
说 明:申请人购买一手商品房贷款的,提供银行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公证书》必须经当地市房管部门房地产权交易所办理按揭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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