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领取公积金问题

2009-02-03 14:46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你好,我因为房贷,在7月份办理手续后,第一次领取了公积金.因为每半年才能领取一次,我2月份来到厚街建行再次领取时,被告知一定要到东莞公积金中心盖好领取的公章好,才能在建行办理.
是否我要领取公积金,必须每半年都要到东莞公积金中心盖章,再到建行办理领取?
我已提交完整的资料证明了,为什么每次还要跑到东莞公积金中心盖章啊?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目前,除外地户口离职、退休两种业务(支取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由公积金中心委托建设银行网点直接办理外,其他所有住房公积金的支取业务都需要经过公积金中心的审批。也就是说,您这种因还贷每半年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次都需要经过公积金中心的审批,批准后才能到建设银行支取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机构,应当保证住房公积金的安全,对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审批是保证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需要。 cp gjj123
注:因还贷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存折
3、供楼还贷存折或打印还款对账清单(存折要显示近三期的还款情况,清单要盖银行业务章。逾期未还贷款的,不给予办理提取)
4、《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两联(无需单位盖章)
5、建行个人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