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购房不能贷款,能否提取已交存的金额?

2009-02-08 16:06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本人户口已迁入东莞,想在老家四川绵阳买一套房给父母住。请问能否提取已交存的公积金金额?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异地购房可以申请提取已经缴存的公积金余额。
一、异地贷款购买住房的,首次提取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三个镇区办事处办理:
1、个人住房/购房借(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二手房带上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存折。
4、《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两联单位盖公章;(建行网点领取)
5、个人名下东莞建行活期存折或建行储蓄卡;
6、供楼还贷存折(存折需打出近三期的还款记录,用银行卡还贷的打出还款清单并由银行加盖业务章)。
7、外市房需提供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地产权证》或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本文来自gjj123


二、异地一次性付清房款购买住房的,首次提取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三个镇区办事处办理:
1、《房地产权证》 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夫妻二人支取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存折。
4、《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两联单位盖公章;
5、个人建设银行活期存折或建行储蓄卡;
6、外市房需提供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凭房产证支取,只能一次性取到房产证出证日期前的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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