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

2009-02-16 22:15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你好,我想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贷款的要求都符合,但不明白:
1,如果我和我妻子的每月的缴纳的公积金够月供的话,是否还需要每月用自己的收入先去银行还贷,而缴纳的公积金只能半年一次支取还贷?不能直接把缴纳的公积金直接给房产卖方自动还贷么?
2,另外,如果我当前的公积金停缴(可能是工作地发生变化),是否会对我的贷款和月供产生影响?
3,房产开发商如果不同意使用公积金贷款,是否合法?

管理中心回复: 1、公积金存折不能直接作为供楼还贷存折,因此借款人需要单独开立供楼还款账户,并按月自行还贷。在贷款生效后,则可以申请每半年支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
如果签约的是东莞市建设银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则可以申请“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借款人只要与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就可以每月自动提取还贷,无需每半年到公积金中心办理一次提取,但该业务目前只限于在建设银行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gjj123内容管理系统
2、贷款生效后,因工作变化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不会对已经办理的贷款产生影响,只要保持正常还贷即可。
3、如房产开发商不同意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向房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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