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住房公积金咨询

2009-02-17 11:12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你好,我的丈夫于婚前以他的个人名义买了一套在莞城的房子,还没出房产证,房子目前在供,请问我能将我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用来供房吗?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你可以凭配偶一方购买的住房申请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1)《个人住房/购房借(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有效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住房公积金龙卡;
(4)还款存折或打印银行正常还款清单(存折或清单都需要显示最新的还款记录,清单必须加盖银行业务章);
(5)《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两联(建行各网点领取);
(6)东莞建设银行办理开户的个人活期存折或储蓄卡(使用公积金龙卡的无需此项);
注:申请人购买一手商品房或二手房贷款提供的银行《个人住房借(贷)款合同》必须经当地市房管部门办理按揭抵押登记。 cp gjj123
如果你丈夫已经使用这笔住房贷款申请提取过他的住房公积金了,则你在办理时就无需提供1、2项的复印件,但需要在办理时向工作人员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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