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死亡如何提取公积金?

2009-02-18 15:34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在职死亡如何提取公积金?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由于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可以由职工的继承人提交相关证明到公积金中心或常平、塘厦、虎门办事处办理支取。
1、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
2、死亡证明、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已婚,还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继承、遗赠公证书原件(公积金余额在1万元以上需要公证)
5、《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两联(建行网点领取)
6、继承人、受遗赠人名下东莞建行活期存折或建行储蓄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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