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转移

2009-02-24 11:50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在外地工作,我是否可以委托原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转出东莞市,如果可以需要那些资料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流程:
1、新单位开出工作证明(其中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新单位的全称、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新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名称,并盖上新单位公章)。
2、申请人的身份证及《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好的一式六联《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后(在东莞建设银行领取),如果公积金账户封存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则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如未封存或者是被封存在原单位,到原单位盖章并到原单位开户行办理。
可以委托原单位经办人代办,他在办理时也要带上其本人的身份证。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