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

2009-08-20 19:20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您好!
我以我太太的名义在东城购得住房一套,是公积金按揭贷款,贷款银行为农信社。这个月已经收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短信已经通过审核,而且农信社已经放款,现在购房合同也已经拿回来了。但是贷款合同还没有拿到,我想了解:现在我想将我和我太太的住房公积金拿出来供楼,贷款合同是必须的嘛?除此之外,还需要哪些手续和文件?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因偿还购房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提供贷款合同,根据你的描述,你在首次办理提取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需经市房管部门办理按揭抵押登记);
2、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
3、双方住房公积金存折或住房公积金龙卡;
4、供楼还款存折或还款清单(清单需盖经办银行业务公章);
5、《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两联(建行各网点领取,无需单位盖章)。 cp gjj123
注 意:还款存折或还款对账清单需打印显示最新的供楼还款情况,贷款逾期三期以上(含三期)的,需先还清所欠贷款后方可办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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