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开户

2009-09-10 11:46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你好!我公司是一家在福建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长安镇设立的分支机构,请问我们需要为职员缴纳住房公积金吗?如果需要,是以分支机构名义在长安开户缴纳还要以总公司名义在福建缴纳啊?另外,请回复具体操作流程,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实行属地管理,凡在本市设立的单位,不论隶属关系,均在本市办理开户缴存手续。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住房公积金承办网点办理:
(一)填写好的一式三联《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登记表》(表一);
(二)填写好的一式三联《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表二)或(表三),新开户的 填(表二),转移开户的填(表三);
(三)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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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组织机构代码证;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详情可浏览我中心网站 //www.dggjj.cn/bszn/GJ_bszn_jqtwzn.asp
你如果还有疑问可来电咨询(归集管理科电话22337172、常平办事处电话81178992、塘厦办事处电话82772882、虎门办事处电话8516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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