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未缴存住房公积金

2009-09-12 23:48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站长你好,我们工厂名称是华德电器厂(凤岗雁田一家外企),工厂所有职工都未缴存住房公积金,请问工厂是否违法?东莞市是从哪年开始实行缴存住房公积金?另外我在工厂工作十多年,可否要求工厂补缴之前部分。工厂电话87773450贵中心可核实,盼复 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
1、根据你提供的单位名称,经系统查询该单位未开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根据《住房公积金条例》和《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单位应为在职职工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
2、我市遵照国务院1999年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起实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3、职工可以向单位提出补缴的申请。由于你的留言描述不够具体,请携带个人工资证明单、个人劳动合同、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我中心归集管理科、常平办事处、塘厦办事处或虎门办事处反映情况。当事人提供的所有资料我们会保密,我中心对情况属实的投诉会安排专人跟进。你如果还有疑问可来电咨询(归集管理科电话22337172、常平办事处电话81178992、塘厦办事处电话82772882、虎门办事处电话85168102)。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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