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没有给我们买住房公积金,做为公司员工该怎样投诉

2009-09-13 03:35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我厂从实行公积金购买以来,一直没有给我们购买,这在条例上已经违反了东莞的规定。我们公司在石龙镇新城区富民路,电话0769-86185458。我希望公积金中心能过问此事。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单位应为在职职工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请携带个人工资证明单、个人劳动合同、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我中心归集管理科、常平办事处、塘厦办事处或虎门办事处反映情况。当事人提供的所有资料我们会保密,我中心对情况属实的投诉会安排专人跟进。你如果还有疑问可来电咨询(归集管理科电话22337172、常平办事处电话81178992、塘厦办事处电话82772882、虎门办事处电话85168102)。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