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中山购房,怎样办理互贷手续

2009-09-13 20:38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本人东莞市户口,现为东莞某事业单位职工,在莞缴住房公积金八年时间.因父母在中山生活,现需到中山购房.请问在中山购一手或二手房,可使用东莞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吗?或怎样办理提取手续,是取得购房合同后,可首次提取一部分,如需月供还可每月再提取吗?请答复那样可行,情序和手续如何办理?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回复如下:
1、您可以在中山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享受公积金贷款对应利率。
2、若是贷款购房,在你办好贷款手续且房屋已办理抵押登记后,应提供贷款合同等相关资料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来偿还住房贷款(每半年提取一次)。若是一次性付款购房,应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产证等资料申请提取。资料详见: //www.dggjj.cn/bszn/TQ_bszn_tiqu_mx.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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