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通过贷款方式购买住房的,在供楼还款期间,可以按照偿还房贷的方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包括:
1、 《个人购房借(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住房公积金龙卡;
4、 还款存折或还款对账清单(清单需盖经办银行业务公章);
5、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两联(建行各网点领取,无需单位盖章);
注 意:还款存折或还款对账清单需打印显示最新的供楼还款情况,贷款逾期三期以上(含三期)的,需先还清所欠贷款后方可办理提取。
说 明:在外市贷款购房的除提供《个人购房借(贷)款合同》之外,另外要提供以下材料中至少一项的原件及复印件:当地市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的有关证明、购房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房地产权证》、经当地市房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gjj123内容管理系统
另请留意公告://dggjj.dg.gov.cn/newsfile/2009-8-12/2009812143740.asp?id=477&SmallClassID=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