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妻子的房产证,提取丈夫公积金需提供哪些资料

2009-10-13 17:47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我在广西南宁以本人姓名一次性付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现房产证已办下来,想提丈夫在东莞的公积金,需提交哪些资料。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请携结婚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资料办理:
(1)《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销售不动产发票或缴交契税完税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夫妻双方提取需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5)《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注:凭房产证提取,只能一次性提取到房产证发证日期之前的公积金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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