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婆信用报告的问题

2009-10-22 12:37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您好!我最近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已办理好过户手续,新的房产证也已经出来了!去公积金办理贷款时,经贵中心贷款管理科的同事查询后,发现我老婆曾经有张准代理卡在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原因是05年的时候,我老婆她那时忘了原来她那张卡工商银行的准贷记卡还差几十块钱没还,当时银行也没通知她,搞到她大半年都逾期没还款,最后销户时才发现!但是那个不良记录已经登记了,没办法取消。而她以后都没有不良记录。由于这个原因,贵中心贷款管理科的同事说没办法办理贷款手续。我想请问的是,虽然我老婆曾经有过不良记录,但是那个信用报告那里只是标注她的情况是关注,这样的话难道我们就不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吗?希望贵中心可以酌情考虑一下!望贵中心回复!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1、根据《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 3 号)异议处理条文规定,您可通过规定手续办理个人信用报告更正手续。2、根据《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若干规定》(东公积金委[2004]1号)第一条第8项的规定,对有贷款逾期3期以上记录的借款人及其配偶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借款人及其配偶确有逾期记录的,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你如果还有疑问可来电咨询(贷款管理科电话22337076、常平办事处电话81178992、塘厦办事处电82772882、虎门办事处电话8516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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