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并销户,提取金额在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的直接由建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审核后,办理提取;提取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由公积金中心或中心派出办事处审核后办理提取,所需资料如下:
1、离休、退休人员
(1)离、退休证(或离退休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两份;
(2)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
(3)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4)《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申请人身份证登记日期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
(1)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
(2)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cp gjj123
(3)《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注:若有东莞建行的活期账户请一并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