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只为做满两年的交不给其他员工办理公积金

2009-11-01 16:00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我们公司只给在这里工作满两年的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而且就算是做满了两年,他们交的时候也会拖延时间.想了解只给做满两年的员工交不给其他员工办理是否合法?而且这个公司加班也不是按照劳动法来做的,要按照正常计算后除2的结果给员工.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规定》,非公有制企业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起始时间应该职工录用(含试用期)后连续工作的一年内。请携带个人工资证明单、个人劳动合同、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我中心归集管理科、常平办事处、塘厦办事处或虎门办事处反映情况。当事人提供的所有资料我们会保密,我中心对情况属实的投诉会安排专人跟进。你如果还有疑问可来电咨询(归集管理科电话22337172、常平办事处电话81178992、塘厦办事处电82772882、虎门办事处电话8516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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