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给员工购买住房公积金的问题

2009-11-18 21:16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尊敬的领导,我国劳动法里明确规定企业必须给员工购买住房公积金,而我们公司从未给我们买,请问您那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能不能为我们解决这个事情以及做好未买公积金公司的监查工作?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根据你提供的工作单位名称,经系统查询,该单位没有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规定,单位应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请携带个人工资证明单、个人劳动合同、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我中心归集管理科、常平办事处、塘厦办事处或虎门办事处反映情况。当事人提供的所有资料我们会保密,我中心对情况属实的投诉会安排专人跟进。你如果还有疑问可来电咨询(归集管理科电话22337172、常平办事处电话81178992、塘厦办事处电82772882、虎门办事处电话8516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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