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期收据

2010-01-04 21:34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申请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时,关于借款人要提供的资料中有“首期收据”这一项,请问这“首期收据”是谁出具?是买方还是卖方?是在公积金中心现场公证办理还是买卖双方私自办理?收据有固定样式吗?是不是要双方打指模等,另外,就是这首期是买方直接给卖方,还是这么样呢?请详细回答。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1、首期收据由原业主出具给二手业主,公积金贷款申请时由二手业主提供。2、首期收据可以由买卖双方私自处理。3、首期收据无因定样式。4、首期收据由出卖方打指模。5、买方支付了多少首期给出卖方,就可以开具多少钱的首期收据。你如果还有疑问可来电咨询(贷款管理科电话22337076、常平办事处电话81178992、塘厦办事处电82772882、虎门办事处电话8516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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