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广西老家(户主为父亲,我为大女儿,已婚,但是户口还在老家,未来迁到丈夫户口上)在已经翻建好自住房,并且在3月初已经取得房产证,请问我需要什么证件就可以提取,流程是怎样,从网上看的信息感觉提取公积金太复杂了。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交如下资料:
(1)《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市房产管理局核发)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城建规划局核发)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6)《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注:翻建自住住房的,提取经有关部门批准翻建当月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