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取住房公积金事宜

2010-03-30 13:29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我和我老婆在东莞共同买了一套一手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我已经在去年五月支取了住房公积金,并且办理了每月自动支取还贷。
请问:1.我妻子的公积金能否支取? (她的公积金帐户由于去深圳工作已经封存)
2.我能否帮助她代取?
3.如果可以的话,需要哪些手续? cp gjj123

非常感谢!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1、可以支取。
2、可以代办。
3、你老婆如果外市户口的,可以带如下资料办理:
①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如职工公积金账户已处于封存状态则无需提供此项);
②个人有效身份证与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
③ 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④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⑤《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此种类型提取金额在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的直接在本市建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提取;提取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需经公积金中心或中心派出办事处审核后办理提取。
如果是本市户口的,可以带如下资料:
①个人有效身份证与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②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gjj123好,好gjj123

③《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④还款存折(存折补登显示最新还贷款记录,或最新还款清单并加盖银行业务公章);
注意:你本人要过来办理取消自动转账,你老婆才能办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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