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后能否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2009-02-25 11:05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你好,我以前在东莞一家公司上班,以前公司帮我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现在辞职了没有继续工作,能否继续缴存公积金,如能,应该怎么办理?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可以。首先办理转移手续,然后继续缴存。(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在原单位或正常缴存的
1、东莞市内转移
填写一式六联《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盖原单位公章)。
如果是单位经办人办理的,无需携带工作单位变动的职工的身份证件原件,否则需要携带。
2、转移到其他城市
①填写一式六联《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盖原单位公章);
②单位经办人及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专用折》;
④新单位工作证明(其中注明新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账号、新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名称)。 gjj123
你如果还有疑问可来电咨询(归集管理科电话22337172、常平办事处电话81178992、塘厦办事处电话82772882、虎门办事处电话85168102)。 gjj123.com

(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在公积金中心封存户的
1、东莞市内转移
①填写一式六联《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不需盖章);
②单位经办人及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新单位工作证明(其中注明新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账号、新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名称)。
2、转移到其他城市
①填写好的一式六联《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到公积金中心审核盖章;
②单位经办人及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专用折》;
④新单位工作证明(其中注明新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账号、新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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