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提取本人和配偶的公积金需要什么资料?

2009-08-06 17:14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如题,另外借款合同的复印件是合同内容每一页都要复印吗?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因偿还购房贷款首次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个人购房借(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住房公积金龙卡;
4、还款存折或还款对账清单(清单需盖经办银行业务公章);
5、《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两联(建行各网点领取,无需单位盖章);
注 意:还款存折或还款对账清单需打印显示最新的供楼还款情况,贷款逾期三期以上(含三期)的,需先还清所欠贷款后方可办理提取。
说 明:
1、申请人购买一手房提供的《个人购房借(贷)款合同》必须经当地市房管部门办理按揭抵押登记。
2、申请人购买确权房或二手房,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中至少一项的原件及复印件:《房地产权证》、《房地产抵押登记收件收据》、《他项权抵押登记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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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外市贷款购房的除提供《个人购房借(贷)款合同》之外,另外要提供以下材料中至少一项的原件及复印件:当地市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的有关证明、购房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房地产权证》、经当地市房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4、借款合同上只签一个人名字的,如夫妻双方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或证明同一户籍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以上材料无需复印。
最后,关于复印件的问题,如果需要复印,则需要复印有手写、签名、盖章等贷款具体信息的内容,统一打印的条款性文字不用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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