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夫妻双方的贷款次数累加计算?

2009-12-24 19:55   来源:三明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对职工曾经在2003年1月1日之后办理过二次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夫妻双方的贷款次数累加计算),不得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请问我于2003年夫妻双方的公积金贷过一次款,已还清,今年改善住房条件卖了原来的小房子,买了90平的新房,可以用公积金贷吗?什么是夫妻双方的贷款次数累加?请给予说明,急盼回复!

管理中心回复: 夫妻双方的贷款次数累加是指累计夫妻双方分别作为主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次数。夫妻双方共同申请(一方作为主借款人,另一方作为共同借款人)的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仅累计为一次。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