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付比例

2010-05-21 09:28   来源:三明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2003年以后公积金二次贷款首付比例,公积金文件是40%,但是我5月15日去三明众祥房地产(原重机场)咨询,开发商说首付要64%(我是三套房),请问政策是否又调整了

管理中心回复: 1、若您是2003年1月1日以来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购建房建筑面积为144平方米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建房建筑面积为144平方米(含)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从2010年5月1日起,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为: 一、购建房屋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含)以下的,其贷款额度调整为可贷额度的70%。 二、购建房屋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的,其贷款额度调整为可贷额度的60%。 三、购建房屋建筑面积为144平方米(含)以上的,其贷款额度调整为可贷额度的50%。 2、若您是2003年1月1日以后已申请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则第三次购房不可以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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