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用老婆的公积金贷款

2010-09-13 15:44   来源:三明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我想问问,我的公积金用了两次,第一次用的时候我老婆还没有公积金,第二次用的时候我老婆的公积金在福州,(现在以转到三明)我现在想用我老婆的公积金贷款请问可以吗

管理中心回复: 1、若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都在2003年之后办理的,由于您的老婆作为产权共有人,因此不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若您在2003年之后只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且需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从2010年9月10日起,对职工(含夫妻双方任何一方)曾经再2003年1月1日之后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必须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满三年后方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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