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公积金贷款申请或结清事宜咨询

2008-10-06 10:25   来源: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分享到:

问题:我是2000年开始在台闽合资企业开始上班,公司给我缴纳了四年公积金,2004年换了单位就没缴纳公积金了,请问现在如果买房是否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果不能办理,应怎么处理?是提取公积金吗? 在2000年——2004年并没有公积金存折,只有一些表单,如何办理提取公积金? 到哪办理>?几楼?

回复:你现在不可以申请贷款。 辞退、辞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外地户籍回外地工作的可立即支取;(2)本地户籍女的满45周岁,男的满50周岁可立即提取;(3)本地户籍女的未满45周岁,男的未满50周岁须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二年才可提取。注:如有新单位须将住房公积金转移至新单位继续缴交。 (1)辞职批文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2)身份证;(3)公积金存折(原件); 如没有公积金存折到原单位开具未办存折证明(4)单位盖章的提取凭证。到本中心服务大厅办理(福屿路200号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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